(资料图片)
关于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的咨询,市场监管总局11日作出回复。
问:
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(GB 23350-2021)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。有两个问题想请教:
一是到2023年9月1日GB 23350-2021标准实施后,市场上流通的标示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1日前的饮料酒产品,其监管标准是依据原标准GB 23350-2009还是新标准GB 23350-2021?二是因为酒的特殊属性,目前还有部分年份酒在市场上流通(比如80、90年代生产的),如产品不符合GB 23350-2021要求,在2023年9月1日后是否可以继续销售?
总局回复:
您好!《标准化法》规定,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、服务,不得生产、销售、进口或者提供。《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规定,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,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。因此,GB 23350-2021实施后,不符合GB 23350-2021要求的产品不得生产、销售或进口。
回复部门: 标准技术管理司
标签:
【世界聚看点】年末LPR报价“按兵不动” 明年初或调降
世界简讯:江西信丰田垅畲族村:产业+旅游带动乡村蝶变
热点评!2023-2028年中国办公软件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展望报告
理想全面向矩阵式组织升级 全球微动态
滚动